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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的天空下,有人曾戏称“所谓学术经典,就是谁都知道,但谁都没读完过的书。”诚然,此论断略显武断,但或有其可析之原委。纵观当下的法律图书市场,谓之经典的法学读物,往往给人以曲高和寡之刻板印象,其中不乏域外经典著述在经过翻译引介后,因为译文措辞的生造与生涩,以及故作高深的掺杂和引注,一度让普通读者乃至专业人士都难以企及,宛如冰雪美人,只可远观、不可亲近。因此也少了很多传播与习得的机会。尤其在刑法学进阶阅读过程中,有鉴于其理论发源于德日,引入后更易给人以晦涩之感。尤其对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士而言,无疑是阻却了其与理论结缘的一个重要缘由。形如我国台湾刑法学者林东茂教授所言:刑法思想的传布,外国学说的引介,都要文字的亲切与可以理解,否则,将扼杀有求知欲望的心灵,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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