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红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国有企业的供用电合同纠纷案件。这起案件涉及一家热电有限公司和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案金额超过五百万元。法院通过创新调解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解决了经营困境,实现了企业协同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双重效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原告为辖区一家热电有限公司,被告为辖区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方因电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涉案金额逾五百万元。
关键观点2: 被告的困难
被告企业陈述其受上级单位拨款中断、应收账款回笼迟滞等客观因素影响,短期内无全额偿付能力。
关键观点3: 法院的调解方案
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提出减免方案,促成双方和解。原告、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偿付协议,并建立‘履约观察期’动态调整机制。
关键观点4: 调解的意义
调解方案既确保原告债权实现,又避免对被告公司产生过大的经营压力,以法治之力筑牢社会稳定的基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文章预览
近日,红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国有企业的供用电合同纠纷案件。面对被告企业因经营困境引发的履约难题,法院通过创新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和解,既保障了原告企业合法权益,又为被告纾困解难,实现企业协同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双重效益。 此案原告为辖区一家热电有限公司,被告为辖区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方因电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涉案金额逾五百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企业陈述其受上级单位拨款中断、应收账款回笼迟滞等客观因素影响,短期内确实无全额偿付能力,但长期合作意愿强烈。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核查被告企业经营状况,同步对接原告企业开展“背对背”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针对原告关注的后续履行不能、违约金计算等问题,法官结合被告实际困难提出减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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