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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索赔常常由于有效证据缺失,从而无法发起索赔;或者由于证据链缺失,补充证据链耗费过多时间而错过索赔时效。 造成上述情况通常是由于这些行为引发的: 1. 频繁的人员变化,尤其是外部对接人的人员变化; 2. 口头指令多,缺失同期纪录; 3. 不规范、不及时的同期纪录,尤其是缺乏索赔意识的错误表达; 4. 跨组织流程难以追踪、定位,责任界定模糊; 5. 有效证据的篡改、丢失; 6. 项目执行过程中缺乏合同意识、索赔意识; 7. 文件控制弱,文件分散,无法形成有效的MDR。 这些问题很难依靠传统的文件管理工具、云盘等来实现,主要原因有这几个: 1.权限管理无法支持多组织的平等协同; 2. 薄弱的文件管理功能无法支持国际工程文件控制; 3.语言与国际化; 4.私立部署使得数据证据缺乏中立性,无法直接支持国际仲裁; 5.散落在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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