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起网络直播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州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上海寻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虎某公司主张陈某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网店提供虚假实名认证服务构成不正当竞争。经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陈某及寻某公司关闭店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广州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虎某公司)是虎牙直播网站的运营方,因陈某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网店提供虚假实名认证服务,虎某公司认为这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提起诉讼。
关键观点2: 一审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因缺乏足够的证据显示陈某就被诉行为存在其他宣传行为,故仅判决陈某向虎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
关键观点3: 二审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被诉店铺主要以提供虚假实名认证服务为主,寻某公司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因此判决支持虎某公司上诉主张陈某及寻某公司关闭店铺的请求。
关键观点4: 案件意义
本案是网络直播领域首例虚假实名认证服务不正当竞争案,对主播虚假实名认证的不正当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首次判令提供虚假实名认证的网络服务平台商承担关闭被诉店铺的责任。此外,案件也强调了网络直播平台在直播治理中的责任和自治的重要性。
文章预览
网店向用户提供虚假实名认证服务案 ——虚假实名认证的不正当性认定 【案号】 (2022)粤73民终2619号[广州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陈某、上海寻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与裁判】 广州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某公司)系虎牙直播网站的运营方。因《虎牙用户服务协议》《虎牙平台主播开播协议》等对其账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主播实名身份认证作出要求,且《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亦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对主播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核,故虎某公司主张陈某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网络好服务”网店,宣传销售“虎牙直播开通”商品为用户提供虚假实名认证服务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诉请法院判决陈某、寻某公司关闭被诉网店并由陈某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等。一审法院认定被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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