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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订阅+关注 , 请点击上面蓝字 本公号文章已经陆续整理出版, 侵权必究, 点击查看 👉 实务好书推荐 ;我们对夸夸其谈毫无兴趣,只专注“ 有用 ”的实务分享! 原创声明 今日推送文章,为文章作者授权本公众号首发原创文章,转载请在公众号醒目位置注明作者及出处。我们将不断创新文章内容,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司法实务干货。转载请直接联系责任编辑。 能否仅以对外经营困难主张解散公司? 👉作者:唐青林 李舒 王盼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阅 读 提示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是司法解散公司的核心要件,从字义上理解,应包括对外经营困难和对内管理困难两种情形。但《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指向的仅有管理困难这种情形,是否意味着股东无法以经营困难为由提起司法解散公司之诉?本文在此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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