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一对情侣分手后,男方被女方要求支付同居期间的房屋租金。男方认为双方从未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不公平要求其支付租金。法院根据双方聊天记录认定双方已就租金达成一致意见,男方应支付租金共计23万余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情侣分手后房屋租金计算背景
女生张欢欢和男生郑浩曾是一对情侣,郑浩在张欢欢的家中居住59个月,双方曾就租金问题有过沟通,但未形成书面合同。
关键观点2: 双方的争议焦点
张欢欢要求郑浩支付同居期间的房屋租金共计23万余元,而郑浩则认为双方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不同意支付租金。
关键观点3: 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法院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认定双方已就租金达成一致意见,并认为张欢欢有权向郑浩主张租金。最终,法院裁定郑浩应向张欢欢支付租金共计23万余元。
文章预览
来源 | 新闻坊、 新闻晨报·周到APP 同居情侣分手后 房屋租金怎么算?要付吗? 上海的一对情侣分手后 房主方提出 对方应向其支付 59个月的租金 共计 23万余元 这个要求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情侣分手后房租怎么算? 女生张欢欢和男生郑浩 (两人均为化名) 曾是一对情侣。2016年至2021年期间,双方始终 保持着恋爱关系 。在此期间, 郑浩居住在张欢欢的家中,共计居住了59个月的时间。 2016年,在郑浩搬入到张欢欢的房屋之前, 郑浩曾主动向张欢欢表示,想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住在这套房屋里 。尽管如此,在此后的5年,郑浩从未向张欢欢支付过租金,张欢欢也从未向对方主动讨要过租金。 2021年,双方因购房问题感情破裂。此后,张欢欢向郑浩发信息表示,希望郑浩能够搬出涉案房屋,并向其 结算5年以来的房屋租金 。 对此,郑浩表示,他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