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2024年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介绍了相关的条件标准、组织实施方式、申请表格的提交要求以及联系方式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条件标准
包括企业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关键观点2: 组织实施方式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具体流程,包括在线填报、上传电子材料、打印申请表、报送至静安区科技经济委等。
关键观点3: 申请表格的提交要求
申报企业需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进行在线填报,并按时打印出申请表,签章齐全后于指定时间内报送至静安区科技经济委。
关键观点4: 联系方式
提供了联系电话、咨询时间、邮寄地址以及免费咨询通道和咨询方式。
文章预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