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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周至县公安局在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查控工作中,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廉某(二曲镇八一村人)、李某(蓝田县三里镇人)、王某(富仁镇大寨子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 • ✦ ✦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 周至公安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严管非法储存、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理性过节,严格遵守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底线。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和西安头条 提醒您 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自觉抵制和举报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 来源: 周至公安 主编:陈劲丨编辑: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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