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组建后,我们的案件办理质量将得到全面提升,执纪执法水平、定性量纪依据、政策策略把握将更加准确科学……” 为着力破解办案力量不足、质效不佳、能力不强等问题,宜良县纪委监委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组建8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共同体实行“1+1+1”模式,将1个纪检监察室、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合,实现监督办案由“分散作战”向“集群作战”转变。 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各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充分利用“室”的经验,提升“组”发现问题的能力,利用“组”的人员力量,解决“室”审查调查力量薄弱的难题,并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室组人员力量,形成老中青相结合,实现业务量、人员力量相对均衡,共同开展审查调查或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