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宜良县纪委监委通过组建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实现了监督办案由“分散作战”向“集群作战”转变,提高了案件办理质量和执纪执法水平。该县纪委监委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审查调查工作,制定领办制、主办制、主谈制等制度,建立办案人员人才库和导师制帮带机制,以快速提升新入职干部的办案知识和能力。这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均大幅增长,案件查办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组建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
宜良县纪委监委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组建8个共同体,实行“1+1+1”模式,实现监督办案由“分散作战”向“集群作战”转变。
关键观点2: 加强审查调查工作领导和提高处置效率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班子成员领衔办案工作办法(试行)》,实行领办制、主办制、主谈制,全程把控审查调查工作。
关键观点3: 建立办案人员人才库和导师制帮带机制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办案人员人才库,制定《宜良县纪委监委办案人才“师带徒”工作办法(试行)》,对年轻干部实施帮带,精准帮助新入职干部快速成长。
关键观点4: 取得显著成效
该县纪委监委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立案数和处分人数均大幅增长,案件查办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文章预览
“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组建后,我们的案件办理质量将得到全面提升,执纪执法水平、定性量纪依据、政策策略把握将更加准确科学……” 为着力破解办案力量不足、质效不佳、能力不强等问题,宜良县纪委监委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组建8个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共同体实行“1+1+1”模式,将1个纪检监察室、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合,实现监督办案由“分散作战”向“集群作战”转变。 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各监督执纪执法共同体充分利用“室”的经验,提升“组”发现问题的能力,利用“组”的人员力量,解决“室”审查调查力量薄弱的难题,并根据工作需要,集中室组人员力量,形成老中青相结合,实现业务量、人员力量相对均衡,共同开展审查调查或监督检查工作。 为加强对审查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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