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按照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的规格分类,制定了不同的限行措施。同时针对新能源各类型载货汽车、皮卡车(多用途载货汽车)放宽了限行措施。政策解读部分介绍了制定背景、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按照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的规格分类,在城市中心区、核心区、重点片区货运通道制定了不同的限行措施。新能源载货汽车在特定区域和时段有不同的限行规定。
关键观点2: 政策背景
随着乌鲁木齐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道路通行压力日益严峻,需要在缓堵、环保与物流之间取得平衡。
关键观点3: 政策目的
在确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畅通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缓解货运车辆通行难问题,推动乌鲁木齐市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关键观点4: 其他规定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允许在全市范围内24小时通行;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由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文章预览
来源: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石榴云/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 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一)中心区限行区域:迎宾路(含)-迎宾北一路(含)-城北大道(含)-京新高速-米东工业园立交桥-康庄路-米东大道(含)-东山街(含)-小红沟路-石人子沟北路-绕城高速石人沟北路出口-绕城高速-葛家沟西路-清园路(含)-丽园路(含)-博望路(含)-博格达路(含)-红雁路-红雁池南路-燕南立交桥-雅山南路(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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