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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现有的土壤调查技术体系中,用于农用地土壤调查的技术文件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和《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5-2012),因出台时间较早,其中的点位布设和评价等内容不满足复垦土地和未利用地的要求,建设用地调查常用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主要适用于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且上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调查均无法涵盖复垦土地和未利用地的主要类型,因此无法精准支撑拟复垦土地和未利用地的调查。所以,目前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标准。 江苏省为工业大省,经济发展迅速,地方每年需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量大,新增耕地工作的任务艰巨。新增耕地的土壤污染调查不同于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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