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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实施 | 山东发文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环评审批联动办理

环评互联网  · 公众号  · 环保  · 2024-11-01 17:44
    

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旨在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方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审批原则、办理程序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总体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审批服务质量。

关键观点2: 实施范围

适用于联动审批的建设项目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涉及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且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需由同一个单位负责审批。

关键观点3: 审批原则

依法依规、企业自愿、惠企高效的原则进行审批,优化联动审批工作流程,结合实际在提交接收材料、现场踏勘、评审论证等环节最大程度实现“一次性办理”。

关键观点4: 办理程序

联动审批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和公示等环节。申请单位需填写《联动审批申请书》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并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文章预览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鲁环发〔2024〕9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现将《 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 》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 为持续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衔接联动,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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