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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强化服务、简化流程,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开辟直通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车)的条件 (一)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有效期内; (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满足以上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网址 (https://www.wjx.top/vm/h4QTfjb.aspx)进行简单信息填报即可,不需要提交纸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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