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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2271 字,阅读大约需要 5分35秒 。 01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拖欠款项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02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报废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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