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时如何计算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不同情况的处理方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方法和发票开具要求,包括不同情况下的征收率、减税政策、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等。
关键观点2: 销售旧货
介绍了纳税人销售旧货的增值税处理方法和发票开具要求,包括二手车经销企业的特殊处理、征收率、减税政策等,并提供了相关政策的法律依据。
关键观点3: 政策依据
列举了文章所依据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
文章预览
*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由于技术进步、设备老化、业务调整、资产闲置等原因,纳税人有时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如何计算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呢? 今天,申税小微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享受减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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