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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样“设为星标”,更容易找到我们哦 为切实发挥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不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用矿意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决定公开通报8起违法案件。 一、平罗县米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 2023年12月,平罗县米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平罗县城关镇平西路西侧该公司承包土地内非法开采粘土23.93万方,破坏矿产资源价值41.61万元。同月,平罗县自然资源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移送平罗县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4年10月31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平罗县米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米某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参与者马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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