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此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白天辉受贿案,判处其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白天辉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08亿余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白天辉被判死刑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白天辉受贿案,判处其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维持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
关键观点2: 白天辉非法收受财物达11.08亿余元
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公司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关键观点3: 白天辉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虽然白天辉揭发了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考虑其所犯罪行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并未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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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丹霓、张赛/央视新闻 2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报道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白天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白天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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