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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分析了针对“参数特征”的常见无效理由,并探讨了相应的撰写改进方案。 作者 | 马志锋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闫 宇 北京魏启学律师事务所 编辑 | 布鲁斯 “参数特征”限定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权利要求撰写方式,对于申请人/专利权人来说,由于难以检索到直接公开了该参数的现有技术,是其申请获得授权以及专利权被维持有效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撰写中深受青睐;但对于非自己申请的专利,存在举证困难等问题而难以将其无效,又倍受痛恶。然而,随着参数限定的专利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逐渐引起各方重视,对于“参数特征”的审查也趋于严格,更多的举证责任在授权、确权程序中被分配给申请人/专利权人。从近几年的专利无效的案例来看,不清楚、公开不充分、不支持、新颖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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