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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沪委办发﹝2019﹞94号)等政策文件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徐汇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为社区工作者,专职从事居民区或街道镇所属各中心等公共事务岗位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 1.湖南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招录10人,其中党群服务中心、事务受理中心等中心7人,居民区3人。除符合下列招录基本条件外,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党群服务中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报考咨询电话021-33569028、021-33569029。 2.长桥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招录10人,其中居民区10人。除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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