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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

创策汇SH  · 公众号  ·  · 2025-01-10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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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新型工业化推进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 2022〕63号)《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要求,现就202 5 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条件标准 1. 应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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