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响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养老金融的决策部署。通知明确了商业保险年金的概念,提出了推动业务发展和加强监管的相关举措。通知内容包括优化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支持创设新型产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加强商保年金业务监管,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的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养老金融的决策部署,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关键观点2: 商业保险年金的概念
通知中明确了商业保险年金的概念,即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
关键观点3: 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优化个人养老金产品供给,提升产品的多样性和投保的便利度;支持创设新型产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加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商保年金业务监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措施。
关键观点4: 通知的影响
通知的发布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发挥精算技术、长期产品开发和长期资金管理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保障和跨期财务规划服务,推动保险公司加快补齐第三支柱养老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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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金融监管总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商业保险年金的概念,提出了推动业务发展、加强监管的相关举措。 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 商业保险年金是对保险公司开发的第三支柱产品的统称。《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商业保险年金的概念,即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养老风险管理、长期资金稳健积累等功能的产品,包括符合条件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商业养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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