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知产力
为创新聚合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今天看啥  ›  专栏  ›  知产力

“某飚8度”“某爽8度”撞脸“R某强爽”,法院:构成不正当竞争

知产力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4-08-22 18:1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一起关于攀附仿冒商品装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的报道。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原告上海B酒业公司诉被告Z酒业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案件焦点在于被告Z酒业公司的商品装潢与原告上海B酒业公司的商品装潢过于相似,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原告上海B酒业公司生产销售的‘R某强爽’鸡尾酒销量较高,宣传范围较广,在鸡尾酒消费市场影响力较大。被告Z酒业公司生产销售‘某飚8度’‘某爽8度’鸡尾酒,其装潢与原告产品相似。

关键观点2: 人民法院裁判

松江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Z酒业公司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R某强爽’鸡尾酒商品近似的装潢设计,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的产品装潢具有显著性和市场影响力,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装潢设计。

关键观点3: 法官说法

法官解释了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应满足的两个条件,以及仿冒行为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的问题。同时强调了商家应当尊重设计、杜绝攀附,秉持诚信、公平竞争的理念。

关键观点4: 法条链接

提供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的链接。


文章预览

样子“长得像”其他商品,构成侵权吗? 来源 | “上海高院”公众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作者 | 杨名 在日常生活中, 除了商标之外,  商品的包装、装潢等 也是商品典型的外部特征, 对于消费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那么,模仿其他商品的包装装潢, 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 此类攀附仿冒行为 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 近期,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 关于攀附仿冒商品装潢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 案情回顾 原告上海B酒业公司是一家开发、生产预调鸡尾酒的食品生产商。2013年,该公司注册“R某”商标,其“R某强爽”系列鸡尾酒于2017年上市。经上海B酒业公司大力宣传推广,该系列鸡尾酒整体销量较高,在鸡尾酒消费市场影响力较大,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社会大众所知悉。 被告Z酒业公司同为酒水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