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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朋友相约来到胡某家中撸串喝酒,胡某开玩笑对张某说:“如果你敢喝一口我家马桶里的水,就给你10000元奖励。”没想到 张某二话不说舀起一杯马桶水就喝了下去,并收到了10000元。三个月过去,胡某提出返还10000元,张某拒绝。此后,胡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某诉至天津市二中院。案件详情如下↓ “你要是敢喝马桶里的水, 我就给你10000元。” “你可说到做到。” “放心,我们这么多人都是见证人。” 听到上述对话你会作何感想?在日常生活中,有人经常会和朋友做一些“无伤大雅”的赌约,那么这种“游戏”赌约到底该不该履行?双方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酒桌打赌”案件。 据了解,张某与朋友相约来到胡某家中撸串喝酒。几杯酒下肚,胡某开玩笑对张某说:“如果你敢喝一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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