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王先生租赁蓝天公司的iPhone12ProMax手机,租赁期满后选择续租并逾期支付租金,蓝天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王先生支付买断款4521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租赁合同概况
王先生与蓝天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iPhone12ProMax手机,租期一年,总租金8079元,选择可买断套餐,买断价为12600元。
关键观点2: 王先生的违约情况
王先生在租赁期满前续租7个月,但自第13期起未再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买断款,亦未返还手机。
关键观点3: 法院的判决
法院支持蓝天公司要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4521元的诉讼请求,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因租赁合同关系已转为买卖合同关系,且蓝天公司已选择以买断方式弥补损失,故对违约金请求不予支持。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租赁关系不等于买卖关系,租金付清后不代表租赁物品归使用人所有。消费者在选择租赁电子产品时应注意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尤其是租金支付、违约条款、交付或者退还等。
文章预览
王先生与蓝天公司达成租赁合同,约定王先生租赁蓝天公司提供的一部iPhone12ProMax手机,租赁期限1年,租金8079元。王先生在租赁期满前又续租7个月,月租金不变,但王先生逾期未付租金,亦未返还手机。后蓝天公司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5167.32元并赔偿违约金5050元。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先生支付买断款4521元。 案 情 简 介 蓝天公司诉称:2021年7月,王先生通过某平台向蓝天公司租赁一部iPhone12ProMax手机,选择“租完归还-可买断”套餐,租期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月租金673.25元,总租金8079元,商品免押金,买断价12600元。王先生在租赁期满前续租该手机7个月,但在支付第1-12期租金后,自第13期起未再支付租金,蓝天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要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支付买断款5167.32元并赔偿违约金5050元。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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