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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4月19日),《华夏时报》报道,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陈光平,因发文质疑乐平市警方办理的万宇城案,被乐平市公安局两名大队长及一名商人告上法庭,该案为刑事自诉,起诉罪名为诽谤。 4月16日上午9:00,该案在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3:10休庭,13:45即宣判。陈光平因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当庭即被收监。知名调查记者郝成16日通过微博率先发布了这一消息。 根据报道,三名原告分别为乐平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吴文军,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邵长斌和商人倪军。 4月18日陈光平的代理律师吴律师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案件在休庭约30分钟后立即宣判,法官称该判决结果“经过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陈光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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