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专项代理及服务、房地产税收服务。公司主页:http://www.xindacta.com 电话:0755-33341665
今天看啥  ›  专栏  ›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涉及印花税的3个答复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09-06 10:15

文章预览

1. 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所涉及的营业账簿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4号)规定:“一、关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 (一)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未缴纳印花税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部分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对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组项目中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债务人因债务转为资本而增加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经评估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