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导读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指出,“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文字数: 859字 阅读时间: 3分钟 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正式公布。 文件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各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