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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因病复发不能怀孕,配偶能否以此为由撤销婚姻?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8-21 00: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关于撤销婚姻的纠纷案件,妻子在婚后被诊断出患有重大疾病,丈夫以此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院审理后认为,妻子所患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且患病时间是在婚后,因此不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关于可撤销婚姻的相关法律规定和重大疾病的认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概述

夫妻两人结婚后,妻子被诊断出患有成人型双侧卵巢颗粒细胞瘤,丈夫以婚前未告知重大疾病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妻子的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且患病时间是在婚后,因此不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判决驳回丈夫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3: 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的类型包括因胁迫而结婚的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以“重大疾病”为由提起撤销婚姻的需满足一定条件。

关键观点4: 重大疾病的认定

重大疾病通常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重大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关键观点5: 患病时间与婚姻撤销的关系

重大疾病的患病时间应限于结婚前,若一方在婚后才患有重大疾病并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不符合可撤销婚姻的相关规定。


文章预览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表达了夫妻之间的深厚缘分和珍贵感情 夫妻不仅仅是一种称谓 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有扶养能力的一方 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 应当承担扶助的供养责任 面对婚后患有重病的妻子 丈夫起诉请求撤销婚姻 法院会如何判决?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 这样一起撤销婚姻纠纷案件 案件详情 2017年,周丹 (化名) 被确诊为卵巢囊肿,后在医院进行手术,住院5天后出院,出院后一直良好未有复发或后遗症。 2021年10月,郭锐 (化名) 经人介绍认识了周丹,双方互有好感,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期间,周丹未告知郭锐其曾被患有卵巢囊肿的病史。同年12月31日,二人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在登记进行了婚前医学检查,婚检结果均显示正常。婚后,为了避免夫妻两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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