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浙江杭州一起燃放烟花引起的恐慌事件。一名男子在大型集会上燃放烟花,引起人群恐慌。警方及时处置,未造成人员受伤。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专家表示,此类行为可能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涉及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件概述
浙江杭州一男子在大型集会上燃放烟花,引起人群恐慌,警方及时处置,未造成人员受伤。
关键观点2: 警方措施
警方对该男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键观点3: 专家解读
专家表示,此类行为可能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涉及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当事人偷偷携带烟花在人群密集的地方燃放,可能会造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损害。
关键观点4: 法规参考
涉及烟花领域的法律法规已出台多部,包括烟花的运输、携带,在大型公共场合燃放都有明确的规定。
文章预览
随着春节的临近,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然而,前不久在浙江杭州,有人为了寻求刺激, 在一个现场近9万人的放飞气球的活动中,向空中喷射烟花, 一度引起人群恐慌。 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于晓峰称:“当时我在平海路点位进行执勤。这时天空中气球是最密集的。 周围的群众已经引起了不小的恐慌,有弯腰躲避的,有大声尖叫的, 我甚至看到烟花火星掉落在群众的衣物上面。 我就赶紧疏散人群,同时呵斥对方,但是对方也不以为然,我第一时间对该男子进行了控制。” 由于处置及时,现场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经过审讯, 民警得知该男子姓李,22岁,是外省籍无业人员。 当天,他携带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花,邀请朋友一起走到湖滨步行街跨年。为寻求刺激,博人眼球,刻意在倒计时结束后,当众燃放。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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