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宠物犬在小区被车辆碾压致死的案例,发生在重庆。犬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车主赔偿3.7万元。法院认为车主不存在过错,因此驳回了犬只主人的诉讼请求。律师表示,宠物犬的管理责任在饲养人,在这个案例中,犬主存在过错。同时,律师还提到了一起杭州发生的邻里养犬纠纷,提醒养犬人要牵好犬只,注意公共安全和邻里关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重庆一起宠物犬被车辆碾压致死案例
宠物犬在小区玩耍时被出入的车辆碾压致死,犬主人提起诉讼要求车主赔偿3.7万元。法院认为车主无过错,驳回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2: 律师对养犬人的责任强调
律师指出,作为宠物的饲养人,应尽到对宠物的管理责任。在这起案例中,犬主存在过错。邻里养犬纠纷也提醒养犬人要注意公共安全和邻里关系。
关键观点3: 杭州发生的邻里养犬纠纷
小区一位养犬住户未牵绳导致犬只追赶女童,家人将小狗摔死。律师表示,防卫要根据现场紧急情况判定,应把握好尺度。
文章预览
宠物犬在小区玩耍 被出入的车辆碾压致死, 这是近期发生在重庆的一起案例, 事发后, 犬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认为车主应该承担3.7万元的赔偿, 法院是如何划定责任的呢? 事发当天,原告在小区里遛狗,中途将犬只的牵引绳解下,在宠物犬玩闹期间,被告刚好开车进入小区,原告的犬只突然从车辆右前方蹿出,遭到车辆碾压,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原告认为被告应该赔偿犬只购买、抢救等费用共计3万7千元。 而重庆市沙坪坝人民法院经审理案件后认为,无法证实被告车主存在过错,因此法院驳回了犬只主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宋中秋: “ 作为宠物的饲养人,没有尽到对于自己宠物的管理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犬主存在过错,在这个案子当中被侵权人(原告)的过错更大,侵权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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