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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社会办三级医院执业登记床位数标准有什么意义? 来源 | “看医界”微信公众号 作者 | 徐毓才 不久前,四川省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巴中市社会办三级医院分阶段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彻底颠覆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床位设置规定。而这一变革为社会办医机构以小的投入规模抢占高等级医疗机构赢得了先机。 《办法》做出了哪些规定 一是有效期内首次执业登记可以按照不少于基本标准60%的床位进行。 《办法》明确, 首次执业登记应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首次执业登记的有效期为两年,医院级别确定为三级。《办法》规定,已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三级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社会办二级医院,申请按三级医院执业登记或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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