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纵横股份实控人任斌离婚纠纷诉讼一审判决,1230万股公司股份归邝明芳。任斌持有的股份价值约4.33亿元。目前案件尚在判决上诉期,任斌表示将提起上诉。该离婚诉讼对纵横股份的实际控制权和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实控人任斌离婚纠纷一审判决
任斌持有的2050万股中1230万股归邝明芳所有,价值约4.33亿元。
关键观点2: 案件尚在判决上诉期
任斌表示将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关键观点3: 离婚不影响实际控制权
任斌合计控制纵横股份56.09%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关键观点4: 对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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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688070.SH)实控人任斌离婚纠纷诉讼一审判决,1230万股公司股份归邝明芳。 分手费超4亿元 1月16日,纵横股份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因个人离婚纠纷被判决分割持有的公司股份。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任斌持有的2050万股股份中,有1230万股归邝明芳所有。任斌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以1月16日纵横股份的收盘价35.20元/股来计算,任斌即将过户的股票价值约为4.33亿元。 据了解,2024年2月26日,纵横股份就收到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其配偶邝明芳作为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对其家庭财产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 经历长达近一年的诉讼,一审判决准予邝明芳与任斌离婚,并准予邝明芳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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