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2025年第一个落地的监管政策来了。 为提升监管有效性、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1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适用于《评级办法》的保险公司,包括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法人机构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这意味着,覆盖全保险行业的评级办法正式出台。 监管曾在2024年3月发布《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当时业内一度以为,后续或会陆续出台有关财险公司等其他类型保险公司的评级办法。根据《评级办法》最新规定,《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有关监管评级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新出炉的《评级办法》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保险公司监管评级的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每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