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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盐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就地方标准《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共享管理规范》征求意见,标准界定了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共享流程、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要求等,适用于指导盐城市市县两级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共享管理工作,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关于对盐城市地方标准《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共享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通知 2024年9月,盐城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公共数据平台 数据共享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起草组,开展了标准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 为进一步吸收各方意见,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按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面向社会征询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24年10月18日前联系起草单位,联系方式在附件中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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