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成功解决一起噪声扰民纠纷案。被告是一家架子鼓培训班,其发出的噪声影响了原告的静养和周边居民的生活。法院通过现场调查、发出法律风险提示书、调解整改,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法院的做法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获得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的荣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噪声污染问题
被告的架子鼓培训班发出的噪声影响了原告的静养和周边居民的生活,成为双方矛盾的主要焦点。
关键观点2: 法院现场调查
经办法官实地查看情况,了解双方利益,为后续的调解整改打下基础。
关键观点3: 发出法律风险提示书
法院向被告发出《法律风险提示书》,告知其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关键观点4: 调解整改促成和解
结合双方利益,法院提出解决方案,被告重新安排上课地点,消除噪声影响,原告最终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
关键观点5: 法院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法院的做法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发展了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获得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的荣誉。
文章预览
噪声 污染已成为现代人时常面对的生活问题之一。 近期,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噪声扰民纠纷案,有效缓解双方矛盾、解决多个问题,原告最终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噪声频发不堪扰 张某因身体原因,搬至某小区居住静养。一年前,小区楼下商铺开了一家架子鼓培训班,营业时间自工作日下午3点和周末早上10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 每天培训班发出的打鼓声、低频震动和播放的配乐,影响了张某以及周边居民的生活、作息和学习。张某和邻居们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随后培训班重新改造加装隔音棉,但噪声问题仍未能得到圆满解决。 无奈之下,张某向海珠湿地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培训班停止噪声污染,排除妨碍。 同时,张某向法院申请诉前禁止令,禁止培训班发出噪声和扰民行为。后因张某无法为禁止令提供担保,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