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近日,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参保人员提升技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费率0.5%,政策延续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