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内江市的一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者熊先生购买汽车时,发现实际车辆与合同标注的版本不符,认为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经过调查核实,商家被认定没有故意欺诈,但存在未尽到认真审查义务和未准确展示车辆信息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汽车销售居间协议,商家退回消费者购车车款及相关费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消费者熊先生购买汽车后发现实际车辆与合同标注的版本不符。
熊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
关键观点2: 商家被认定没有故意欺诈,但存在管理疏忽和未尽到认真审查义务。
商家未对销售人员进行相应培训,未能准确、明确地展示车辆名称、价格信息。
关键观点3: 法院判决撤销汽车销售居间协议,商家退回消费者购车车款及相关费用。
法院根据商家的管理过错做出了以上判决。
关键观点4: 消费纠纷调解中是否构成消费欺诈的参考因素。
包括提供方的主观故意、欺诈行为和被欺诈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等。
文章预览
熊先生购买汽车 车辆版本 “高配变低配”? 于是投诉到相关部门 商家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又是如何解决呢 ? 在2025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即将到来之际 小编为大家带来 2024年内江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其中之一 一 起来通过该案例学习相关知识 ↓↓↓ 典型案例 ④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消费者熊先生向内江经开区消委分会投诉称:其2023年10月以9.97万元购买 某品牌远航版(高配)汽车 ,合同及贷款文件均标注“远航版”,但春节期间发现实车为 低配海湾版(无天窗) ,认为商家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处理过程及结果 ▲资料图 接到投诉后,内江经开区消委分会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合同与实车不符,销售合同、贷款协议均载明“远航版”,但车辆铭牌及配置显示为“海湾版”。明确了争议焦点:是否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主张商家故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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