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的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的公开审理情况。检察机关指控陈继兴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达2.78亿余元,退休后仍利用原职权为他人在多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价值115万余元。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陈继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此前,陈继兴已被开除党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陈继兴被指控受贿和利用影响力受贿
陈继兴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土地转让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退休后仍利用原职权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关键观点2: 庭审过程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继兴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陈继兴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关键观点3: 陈继兴的背景和案件进展
陈继兴曾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并历任预算处处长、副厅长等职。2002年任江门市委书记,2011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2012年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23年7月9日,陈继兴被查;今年1月6日,被开除党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文章预览
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土地转让、经济纠纷处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8亿余元。2019年至2022年,被告人陈继兴退休后利用原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推进、补贴申报、土地出让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115万余元。 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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