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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因国家法定节假日 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 , ( 戳我了解>>> )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办法 有调整,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计算方式 也随之调整!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 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 年工作日 : 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 季工作日 : 248天÷4季=62天/季 ● 月工作日 : 248天÷12月=20.67天/月 ●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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