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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 105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习水县 公安局交通警察 大 队拟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新增设备信息 (一)红绿灯抓拍 1.绿洲东路与岷山路十字路口(万达广场) 2.府西路与朝阳路交汇处(小龙口) 3.绿洲中路与希望路十字路口(城乡驾校十字路) 4.绿洲中路(新一中路口) 5.习部中路(第十二小学) 6.长江东路与府东路交汇处(伏龙三岔路口) (二)县城区违停抓拍 1.九龙山路(云玺) 2.习部中路(湿地公园左) 3.习部中路(湿地公园右) 4.箐山路(红都世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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