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通知,组织2024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征集方向包括智慧生活视听、智慧商用显示、沉浸车载视听、高品质音视频制播等。申报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案例需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申报和推荐工作已启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于9月2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和推荐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的目的和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速视听电子技术的推广,培育新场景,联合印发通知组织2024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征集工作。
关键观点2: 征集的主要方向
征集工作围绕智慧生活视听、智慧商用显示、沉浸车载视听、高品质音视频制播等方向进行,包括相关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征集。
关键观点3: 申报主体的条件和要求
申报主体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案例需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完整解决方案,并体现视听电子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
关键观点4: 申报和推荐工作的流程
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申报材料需填写《2024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申报书》,并经过审核、推荐、公示等流程。
文章预览
导 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将围绕智慧生活视听、智慧商用显示、沉浸车载视听、高品质音视频制播等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推广的视听系统典型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关于征集2024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的通知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4〕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电子〔2023〕246号),加速视听电子技术、专利、产品和服务推广,培育视听电子应用新场景,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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