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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通过了法考,经过你的认真思考, 你决定当一名律师。 今天你遇到一个案子。 当事人十分着急,务必请你帮忙。 你云淡风轻,说来听听。 事情很简单,比如一个民事纠纷吧,我们假设离婚案子吧。 很简单,是不是, 李大佬也曾经说过,大家当了律师第一个接触的案子大概率是离婚。 对方当事人是土生土长的大连中山区人,1990年出生,2012年考上沈阳市铁西区某局公务员,12年起在铁西区某小区租住一套公寓。2014年获得北京市西城区集体户口(别太较真),当事人与对方于2016年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时至今日,对方户口依旧在北京市西城区集体户口。 现在你的当事人要起诉对方,你感觉应该由何地的法院管辖? 可能大家没见过集体户口 它大概长这个样子, 住址是集体户口所在地。 但是它的抬头依旧是 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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