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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桂在真打”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件,涉及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未经许可擅自充装液化石油气瓶、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 案例一:凭祥市立马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4月24日,凭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凭祥市银兴街6栋122号的凭祥市立马电动车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40台电动自行车鞍座尺寸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不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4年6月3日出具的检验报告,上述电动自行车不合格。涉案电动车货值金额40447元,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规定,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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