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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近日,四川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中峰谷时段最主要的调整是:夏季7月至9月中午时段(12至15点)从 原来平段调整为高/尖峰时段 ;7月和8月的尖峰时段由 2小时增加至3小时 。 与全国多个地区将午间设置为低谷,甚至是深谷时段不同,四川省将午间时段调整为高峰或尖峰时段。这样调整, 一方面,对于光伏发电的收益带来利好,另一方面,不利于促进用户在这一时段用电,影响光伏发电的消纳 。 详细的峰谷时段调整对比如下图所示。 春秋季(3-6、10、11月) 高峰时段:10:00-12:00、17:00-22:00 平段 : 8:00-10:00、12:00-17:00 低谷时段 : 22:00-次日8:00 夏季(7、8、9月) 尖峰时段(仅7月和8月): 13:00-14:00,21:00-23:00 高峰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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