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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蓬涛,执行三庭四级法官助理 来源:济南中院 公证债权文书作为可申请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的一种,适用范围广泛,可涵盖各种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且实现权利快速高效,无需经过繁琐的诉讼或仲裁程序,近年来成为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执行案件数量亦逐年快速增长。为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本文对常见的问题予以归纳。 1 【 什么是公证债权文书? 】 公证债权文书是指 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并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的债权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公证债权文书,是指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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