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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办法》(浦科经委规[2022]1号),为优化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增强小微企业信心及发展预期,现将今年浦东新区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小微企业; 2.经浦东新区科经委备案登记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3.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事项 (一)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1.支持创新型孵化器建设 (1)支持范围 鼓励各类主体开办各具特色的创新型孵化器,对2023年度实际运营成效开展绩效综合评估,根据评估得分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2)申报条件 经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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