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中国各省市的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全国部分省市工资发放时间标准,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天津市等地区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工资支付日期规定,同时介绍了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还列出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中国各省市工资支付规定概述
本文介绍了中国不同地区的工资支付规定,包括按月、周、日等不同周期支付工资的规定,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后支付工资的规定。
关键观点2: 最低工资标准及执行
文章强调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并指出用人单位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剔除的内容。同时列出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的地区。
关键观点3: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
本文详细阐述了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可以采取的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包括申请支付令、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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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左上方“ 中国会计报 ”蓝色小字,可订阅本微信。 友情推荐: 会计的故事从这里讲起 全国部分省市工资发放时间标准 北京市 北京市: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小时、日、周、月为周期支付工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应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时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用人单位 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按照规定的日期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工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上海市 上海市: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六条: 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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