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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归我,不要你养”这种离婚协议有效吗?养不起能反悔吗?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15 00:0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围绕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问题展开,介绍了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以及直接抚养方因经济状况变化主张抚养费的法律处理。同时,文章还涉及了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数额确定,以及协议离婚中一方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的解决方案。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约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情况,但约定必须合法并考虑实际情况。

关键观点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数额根据子女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生活水平确定。

关键观点3: 协议离婚中的抚养费问题

如果协议离婚中一方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子女可以起诉。诉讼离婚中,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关键观点4: 法律对抚养费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具体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文章预览

现实生 活中,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离婚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中写明财产以及孩子的归属问题,那么“孩子归我,不需要你养”这种约定有效吗? 能不能反悔呢?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回顾   苏某的父亲哈某、母亲麦某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7月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女苏某抚养权归母亲麦某所有,父亲哈某不承担抚养费,但享有探视权。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苏某的生活费等相关费用一直由麦某自行承担。后麦某以物价上涨,工作不稳定,收入没保障,无力承担其生活和学习费用等为由,于2024年8月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哈某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   哈某辩称:苏某就读小学,费用较低;在离婚协议书中,自己与麦某明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背法律规定,麦某诉求违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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