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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偶像”的情感共振与商业价值

旅思马记  · 公众号  ·  · 2024-06-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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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青旅论 “虚拟偶像”是指通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运动捕捉、实时渲染等技术手段制作的数字化人物形象,带有强烈的娱乐性质,而 旅游就是游乐, 在消费降级情绪价值泛滥态势下, “虚拟偶像”的娱乐性 极容易形成情感共振。 旅游消费的新生力量 Z世代群体,恰恰受互联网科技影响比较大,对数字化的环境和虚拟内容有着较强的包容性和接受能力,这一群体是推动虚拟偶像产业发展的主力军,由此可见其商业价值和旅游经济价值。 相关链接: “元宇宙”之于文旅,落地否? 魏小安:数字赋能文旅不能赶时髦,元宇宙或是个大坑 戴斌:未来的元宇宙视角与当下的旅游主张 马牧青:虚拟现实不止光影,沉浸式体验的极致是生活 牧青行摄/金华山小冰岛-浙江金华 近年来,随着“元宇宙”概念的火热,虚拟偶像开始进入流行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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