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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是我国城乡居民常见的慢性疾病,患者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负担重。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两病”患者用药保障水平,我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简化“两病”申报流程,加大医保政策宣传。 今年以来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已惠及2.6万人 基金支出 1178万元 自2008年,我市首次将高血压及糖尿病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以来,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不断提高“两病”患者门诊待遇。 目前,我市享受城乡居民“两病”待遇的患者,可享受以下待遇: ▲ 在门诊发生慢性病对应用药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人; ▲ 起付标准至封顶线之间的合规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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